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秀屿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
昨日,首例秀屿区审结的醉驾首例“醉驾入刑”案。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判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拘役这是两月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缓刑四个月,首例
(作者:汽车电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