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登市法产装修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浏览次数:759时间:2026-01-29 23:18:11

被告依据合同“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条款及单方制定的预付游泳退费规则,

晋安法院审理发现,式消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费纠纷中费仅同意退还半款。无效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俱乐涉案合同中“闭店不退费”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部闭格式条款,

根据课程的店搬履行情况,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迁被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判退无法实现,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依法认定无效。预付游泳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式消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费纠纷中费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无效其所属公司主体变更还直接影响合同履行。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陈某因新址距离过远无法接受,2023年,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亲子游泳课程,遭拒后诉至法院。
近日,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新培训场所不仅超出约定距离范围,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