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初,不还交易成交后,拿狗竟然一时冲动,肉抵
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
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张娟因犯盗窃罪,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张娟以每斤5元的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
当月28日早上8时许,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狗肉店中,盗走了狗肉寄存卡。陈吓星发现寄存卡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