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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

仓山法院审理认为,因此多次接受瘢痕修复治疗,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3年9月,原告陈女士与被告福州某托儿所服务有限公司建立托育关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福州某托儿所服务有限公司对曹某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日被送往医院救治。仓山法院审理一起未满三岁幼童在托育机构受伤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医疗费累计支出2万多元。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在被告托育中心受到人身损害,深达皮下组织。经诊断,将两岁多的女儿曹某某送至被告设立的托育中心托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管理职责。